刊登日期:2024.04.23~2024.05.03
[機關代碼]3.97.33
[機關名稱]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單位名稱]文化資產中心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聯絡人] 陳佳儀
[聯絡電話] (07)2225136#8328
[傳真號碼] (07)2288959
[電子郵件信箱]dimichi@mail.khcc.gov.tw
[標案案號]113065
[標案名稱]高雄市歷史建築田町齋場修復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637,221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 36,333,313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113/04/2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3/05/03 17:00
[開標時間] 113/05/06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81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本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瀝青混疑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凡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良情形者。
※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影本)。
二、特定資格: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及第12條規定擇定投標廠商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人力證明,本案需聘任工地負責人、傳統匠師人力:
(一)工地負責人(該人員於施工期間,並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應具備下列資格,具有下列實務工程經驗:
1.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工地負責人經驗。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2.古蹟修復工程經費達新台幣四千萬元以上者,並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二)傳統匠師:本工程需聘任之傳統匠師為:泥作匠師、大木作匠師、小木作匠師、瓦作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須檢附名錄影本以供查考)。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須檢附名錄影本以供查考)。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須檢附名錄影本以供查考)。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公告事項
壹、案號:113065
貳、標的名稱:高雄市歷史建築田町齋場修復工程
參、領標方式: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肆、收受投標文件:
一、投標廠商應將標案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六十七號),逾時無效。
二、外標封請書寫標的名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廠址、連絡電話。
三、請投標廠商自行預估寄達(送達)時間。
伍、[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電子信箱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